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推进“两个规定”落实宣贯培训会
6月21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会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推动落实“两个规定”工作专班人员、七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以及全区工业产品获证企业、3c强制产品认证企业、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共计61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专家对《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第76号)进行了宣贯培训和详细解读。参会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并现场签订了《西藏自治区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会后,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两个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伟同志对推进两个规定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全区各级属地监管部门要开展好本辖区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要建立本地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抓住关键人、紧盯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做好对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的考核等工作,推动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三是将全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建设纳入“西藏智慧市场监管”项目(一期)并积极推进实施;四是开展督促落实两个规定情况的督查考核,落实督查清单管理制度,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结果纳入同级政府质量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
会议强调,各地(市)市场局、企业参会代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市场监管责任,共同维护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和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全区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时间:2023-6-21 18: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