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国家需要律法牢狱之类的制度去维护国家的发展,小到家庭之中需要家规来规范秩序。不过小家相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治理可以说是简单容易太多了。而国家有律法,有律法就会有刑罚,就是对犯罪的人进行惩戒的一种手段,让犯人能够受到惩罚或者是对犯人进行威慑。
古代刑罚的种类有很多,有的光是听名字就让人害怕,更不要说亲自去体验了,比如说什么腰斩啊、五马分尸啊之类的,听着就让人觉得疼痛又残忍。
古代也有专门针对女性的一些刑罚,“虎豹嬉春”就是其中的一种。那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刑罚呢?又是怎么样施行的呢?
名字中虽然有虎豹之类的动物,但并不是真的以这两种动物来惩罚犯人,而是用猫和老鼠对犯人进行惩罚。在进行刑罚的时候,先将犯人的衣服全部扒光,之后将犯人装在一个袋子里,只将头部以上的部位露出来。
接下来就是将老鼠和猫放入袋子中,这就已经够让人觉得恐怖的了,但是为了刺激猫和老鼠,还会放鞭炮去吓它们,这样犯人的身体就不会有一块好肉了,更残忍的是,在刑罚结束后会在伤口上撒盐,这得多令人生不如死。